当前位置: 首页  >>   >>  新闻详情
新闻详情
来源/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分享

  • 手机版

  • 微信

关于征求农业行业标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农机化总站〔2025〕121 号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由我单位牵头起草的农业行业标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技术条件》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请将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在2025年10月25日前反馈到我单位。

联系人:张林娜,联系电话:010—59199029,邮箱:njzljcc@agri.gov.cn。

 

    附件:1.《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2.《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 征求意见表.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5年9月26日

发布时间:2025-09-28提交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质量监测处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