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机局关于群众反映江苏三喜机械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情况的通报
宿农机计财〔2022〕5号
埇桥区、灵璧县农业农村局,砀山县、萧县、泗县农机管理中心:
针对群众来信反映江苏三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喜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行为,我局依法依规对江苏三喜公司涉嫌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进行了约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江苏三喜公司生产的SL-320型谷物烘干机产品宽度参数与2015年检验报告参数不符,但是在2020年推广鉴定续展报告及时规范外形尺寸,综合以上情况,该企业属于轻微违规行为。
二、处理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要求,综合考虑生产企业在调查取证过程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在2020年续展鉴定报告中及时规范外形尺寸主参数。决定对江苏三喜公司警告处理,限期30天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各县、区要严格把关,加强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 号)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
宿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发布时间:2022-05-11 提交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ah_bt 责任编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ah_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