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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徽特源鑫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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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近期,我厅对安徽特源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蚌埠幻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违规产销企业调查情况

安徽特源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源鑫”)和蚌埠幻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客”),试点补贴产品未接入有资质的无人机云平台,且无法提供有效的作业飞行轨迹,违反《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生产企业承诺书》第一条、第三条和第五条、《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第三章第九条,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对违规产销企业处理情况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保障补贴试点中购机户的利益,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特源鑫AG-410AG-610AG615AG-615等型号和幻客MG-610MG-615等型号植保无人飞机产品在我省试点补贴资格。

(二)2019129日之前已购机且完成核验、录入辅助管理系统的补贴申领,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再次核实无问题后可以继续完成申领流程。

(三)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试点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各地要严格把关,加强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发现有关问题,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1120

发布时间:2020-11-23 提交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ah_bt 责任编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ah_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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