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津县久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的通 报
各县(市、区)农机中心、各农机产销企业:
近日,我市神池县对补贴系统核验通过的机具进行自查,发现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津县久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内上传所授权的代理经销企业神池县源源平价农机有限公司写成了神池县源源评价农机有限公司。经神池县农机中心对两家生产企业约谈调查核实,均存在代理商信息上传过程中,未能严格审核,导致在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辅助管理系统“代理经销商”名称与实际不符,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文件规定,上述生产企业在补贴产品投档、信息上传资料归集等方面履行承诺事项不到位,并无主观故意,对补贴政策影响较轻,属轻微违规行为。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津县久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认识错误,做出保证。另外,农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农机购置申请时,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给予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津县久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警告处理。
二、对神池县农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把审验关,杜绝此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各农机补贴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正、公开、公平实施。
忻州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发布时间:2020-10-16 提交人:忻州市农机局 sx1xz_bt 责任编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sx1_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