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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贯暨农机产销企业警示教育会

来源/作者: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刘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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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农机产销企业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化水平,11月18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贯暨农机产销企业警示教育会。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有关人员、参与补贴的本市农机产销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农财两部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和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等文件。

市农业机械质量鉴定中心有关人员讲解了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企业网上申请推广鉴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有关人员介绍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情况及最新要求、指导农机生产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通报了近期违规查处情况并对产销企业进行了警示教育。现场座谈环节,听取了农机产销企业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并解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

会议指出,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生产企业要重视投档工作,把好投档关,内部先审核再进行投档;要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承诺践诺意识,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及时完成“发票确认”工作;如发现补贴比例过高、虚开发票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报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经销商要做好售后服务,建立销售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和销售发票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会议要求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产销企业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维护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20-11-24 提交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机处 赵俊龙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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