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搜索:
当前位置: 专栏首页>> 简报信息>> 新闻详情

2014年第3期:农业部大力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创新

来源/作者: 14-11-21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分享: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2004-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1199.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预计达到3500万台(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我国农业机械化跨越式发展,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9亿和10亿千瓦四大台阶,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3年的33%提高到2013年的59.4%,10年的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5年的增幅,水稻机插、玉米机收等薄弱环节作业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拉动了农村内需,带动我国农机制造业、农机流通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一举多得的好效果。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资金规模较大的产业促进和惠农政策,政策选择性强(因资金有限),实施范围广、涉及主体多、工作链条长、社会关注度高,与其他普惠性农业补贴相比,操作程序更复杂,实施难度大。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企业违规操作,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少数地方农机管理人员权力寻租,甚至还陷入犯罪,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农业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次组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主动加强整改,不断推进改革。

2014年11月6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完善工作,明确了进一步改革完善的目标和思路。下一步,农业部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坚持尊重农民的自主权、顺应市场化需求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共财政政策的普惠与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导向,坚持政策实施格局上的简政放权,坚持政策操作层面上的删繁就简,围绕推进政策实施的针对性、稳定性、普惠性、安全性,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力度,优化制度设计,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确保补贴政策高效安全实施。

一是明确职责,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部省和市县乡镇农机部门在落实政策中的职责定位。农业部主要负责总体指导、资金切块配置、督导检查;省里主要负责省域内各市县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具体范围及补贴定额确定、查究问题和绩效管理等;市县乡镇主要负责具体操作、就近监管和信息公开等。

二是减少行政干预,推进补贴产品市场化。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放开补贴产品资质管理,充分体现农民自主选机购机。同时,进一步推进生产企业自主确定、自主公布经销商,并承担监管义务和责任。

三是简化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提倡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减少申领环节,防止补贴指标寻租。同时,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政务大厅等开设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点;明确要求地方农机、财政部门规定资金结算时限,加快结算进度;指导各地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拓宽农民购机筹资渠道。

四是突出重点,推进普惠制。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聚焦补贴机具种类品目,重点支持农机化薄弱环节、当前农业生产急需、农民需求量大的农机品目。当前集中3-5年时间,选择主要粮棉油糖作物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品目敞开补贴,满足省域内所有申购者的需求,有效解决机具满足度不够的问题。

五是阳光操作,推进全程公开化。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加大乡村公示力度,做到政策内容公开化、实施过程公开化、补贴结果公开化,促进企业、农民及其他社会力量相互监督。

六是稳定预期,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近年来推行的“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总体框架,突出农民自主购机。同时,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等适当保持稳定,实行常态化操作,保持政策实施的连续性。

七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流程,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的同时,重点调查实名举报投诉,加大对企业违规的查处力度,增加违规成本。同时,结合农业生产需要,组织对投诉较多的农机产品开展质量调查,公布调查结果,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发布时间:2014-11-21 提交人: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产业发展处 责任编辑: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 刘玉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授权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 承办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015号
京ICP备050394191号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咨询电话

400-056-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