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鉴综〔2025〕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铜陵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24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见附件1),霍山县叶王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产品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见附件2),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宁国市昌水山核桃脱脯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9张试验鉴定证书注册(见附件3),对岳西县永发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注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4)。
附件:附件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5批).xls
附件2: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5批).xls
附件3: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注册确认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5批).xls
附件4: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5批).xls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