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9年4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业”,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乡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乡村产业是根植于乡村,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承载乡村价值、创新创业活跃、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体系。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强规划引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作出专项部署。加大政策扶持,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农村创新创业等,制定实施一系列涉及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科技创新、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及“放管服”等改革,激活要素、市场和主体,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营造创业氛围,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每年举行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投资兴业。目前,乡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一)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粮食产能巩固提升,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4亿亩,完成9.7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2018年粮食产量13158亿斤,连续7年保持在1.2万亿斤以上。棉油糖、果菜鱼、肉蛋奶等生产稳定、供应充足。绿色发展有力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60%,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超过3000万亩。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全程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拓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近3年来累计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面积5000多万亩,调减低质低效区水稻面积800多万亩,增加大豆面积2000多万亩,粮改饲面积达到1400多万亩。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奶业振兴扎实推进。
(二)乡村产业形态不断丰富。各地依托乡村资源,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小宗类、多样化乡土产业,创响特色品牌约10万余个,认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400个。农产品加工深入推进,引导加工产能向粮食等主产区布局,促进就地加工转化。2018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9万家、营业收入14.9万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休闲观光、乡村民宿、健康养生等园区景点,2018年接待游客30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乡村服务业创新发展,2018年农村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农村网络销售额突破1.3万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000亿元。
(三)乡村产业融合渐成趋势。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融合主体大量涌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243家。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17万家,家庭农场60万个。融合业态多元呈现,发展综合种养等循环型农业,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3000万亩;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延伸型农业,2018年主食加工营业收入达2万亿元;“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信息等产业快速发展。融合载体丰富多样,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62个、国家农业科技园32个、农产品加工园1600个,创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148个、农业产业强镇254个。
(四)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构建。各地发展企农契约型合作模式,已有1亿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签约农户经营收入超过未签约农户50%以上。推广利益分红型模式,通过“订单收购+分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探索股份合作型模式,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五)农村创新创业日渐活跃。制定并落实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吸引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到乡村创新创业。截止2018年,各类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达780万,“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本乡创新创业人员达3100多万。领域不断拓宽,由种养向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创办的实体87%在乡镇以下,80%以上发展产业融合项目。层次不断提升,返乡下乡人员50%以上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创业,近90%是联合创业。载体不断增多,认定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1096个,益农信息社覆盖1/3以上行政村。
(六)产业扶贫扎实推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在贫困地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万家、农民合作社61万个,有力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建成甘肃定西马铃薯、江西赣南脐橙、陕西洛川苹果、湖北潜江小龙虾、重庆涪陵榨菜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促进产销对接,2018年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带动贫困地区销售农产品超过500亿元,促成签约项目300亿元。加强人才培育,在22个脱贫任务重的省份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组建科技服务团,培训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2万余人。
二、当前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和基层反映情况看,当前乡村产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质量效益不高。多数乡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创新能力不足,工艺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产品供给仍以大路货为主,优质绿色农产品占比较低,休闲旅游普遍存在同质化现象,缺乏小众类、精准化、中高端产品和服务,品牌溢价有限。乡村产业聚集度较低,仅有28%的乡村产业集中在各类园区。
(二)产业要素活力不足。乡村产业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金融服务仍明显不足,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打通,阻碍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乡村产业。农村土地空闲、低效、粗放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人才缺乏,科技、经营等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产业的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
(三)产业链条仍然较短。一产向后延伸不充分,多以供应原料为主,从产地到餐桌的链条不健全。二产连两头不紧密,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副产物综合利用程度低,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为65%,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三产发育不足,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能力不强。产业融合层次低,乡村价值功能开发不充分,农户和企业间的利益联结还不紧密。
(四)产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些农村供水、供电、供气条件差,道路、网络通讯、仓储物流等设施未实现全覆盖。产地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等设施相对落后,物流经营成本高。农村垃圾集收运和污水处理能力有限,先进技术要素向乡村扩散渗透力不强。乡村产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条件和能力较弱,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扩散等问题仍然突出。
三、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落实,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新动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构建地域特色鲜明、承载乡村价值、创新创业活跃、利益联结紧密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上述思路,重点抓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县域统筹,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特色种养,积极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推动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明显、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推进县域、镇域产业聚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县域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下沉重心,向有条件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
(二)持续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促进种养业规模化发展,向全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质量效益。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实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2020年完成8亿亩建设任务,力争2022年达到10亿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特别是育种创新,推进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增加肉蛋奶等供给。优化生猪产业和屠宰产能布局,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推进渔业健康养殖,提质增效。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主体带动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小农户开展生产经营合作,构建紧密联结机制。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支持主产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区批发市场发展,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
(四)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重点产区和优势区集聚。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开展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向综合合作社方向发展。扶持一批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
(五)着力打造产业园区。推进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产品基地,认定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园区景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六)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及产品品牌标准。培育一批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不得进入乡村。鼓励加工副产物循环梯次综合利用。
(七)大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壮大创新创业群体,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县城和中心镇就业创业。培养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和领军人物。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宣传推介创新创业带头人、优秀乡村企业家和典型县,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鼓励发展农村电商,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实现乡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创业技能。
(八)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咬定脱贫攻坚目标,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国内大型加工、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及科研单位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
(九)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一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二是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工商资本到乡村发展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工商资本投入乡村,不能代替和排挤农民,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三是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地方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四是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到当地乡村产业。支持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和业务奖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的融资担保力度。五是加强用地保障。县域内土地占补平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盘活农村零散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将整治的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重点用于县域内发展乡村产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严格规范,有序发展。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乡村产业经营管理队伍。支持职业院校扩招农村生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乡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