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旺在2019年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编者按:3月17—18日,农业农村部在湖北省襄阳市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张兴旺司长作了会议总结,着重就需要把握和处理好的几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张兴旺在2019年全国农业机械化 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19年3月18日 湖北·襄阳)
我们在国务院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作会议之后,接着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胡春华副总理、韩长赋部长讲话和会议精神,张桃林副部长对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迅速统一思想行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会上,大家参观了“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新型农机合作社、种养加融合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机装备制造基地等现场;山西、浙江、山东、湖北、安徽、重庆、黑龙江、吉林等8个省市,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丰农机合作社分别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罗俊杰副司长介绍了下一步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情况;大家围绕履行好机构改革后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进行了讨论交流;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和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农机流通协会、农机化协会还作了专题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再补充强调四点:
一、加快构建农机化管理新格局,推动国务院意见落实
按照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设立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地方机构改革扎实推进。从省级机构设置上看,原先相对独立设置的农机局大都转为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并入到省级农业农村厅(委)农机职能处室,形成了新的农机化管理架构。从人员安排上看,省级农机化战线的队伍发生了很大的调整,出席本次会议的各省市参会代表就出现了很多“新面孔”。新的管理架构,形成新的工作格局,提出新的要求。希望大家正确看待和处理好机构改革后省厅农机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相互补位,互相支持,创新思路、机制和办法,形成推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合力,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部署,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开好局、起好步。
当前,行政处室和事业单位都要提高工作站位,找准角色定位。一般来讲,行政业务处室主要负责牵头抓总,抓好政策法规、规划编制、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性工作。事业单位主要是抓好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当好参谋助手,做好具体业务工作。行政处室要有大胸怀、大格局、大视野,重程序、重沟通、重协调,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会商决策机制,信任和支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体系。事业单位特别是副厅级事业单位,要充分理解和尊重行政处室业务归口的职责,主动谋划、主动沟通、主动联系,积极出主意建议、积极参与决策、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农机化事业加快发展。
抓好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无论各省职责如何分工,都不能影响农机化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要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把国务院意见精神和政策举措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突出风险防控,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回顾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过持续创新完善,补贴政策框架基本稳定,实施操作办法逐渐成熟,资金供需总体处于平衡状态,农民对政策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越来越高。但是,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落实农财两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力度不够、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补贴机具核验不认真、补贴资金被骗套压力增大等,给政策实施工作带来隐患。为确保政策规范安全廉洁实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各地要在进一步便民利民的基础上,推进农财两部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关键是依靠基层政府的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精心实施。各地要切实组织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及时对政策实施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农机化、财政部门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并协调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影响政策实施的难点焦点问题。要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化、财政部门联合监管、相互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组织实施责任、财政部门的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发挥部门合力,保障政策有效实施。
二要防范政策实施风险。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底线是不能出现系统性管理风险和资金安全问题。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要围绕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组织各县市抓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程,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工作规范性。要组织各县市加快制定完善机具核验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明确核验内容和标准,科学设置核验岗位和工作职责,让工作人员知道核什么、怎么核,切实把好机具核验关,最大限度堵截不法企业与农民骗套补贴行为,打造“不能骗”的环境。要全面推行农机产销企业参与政策实施承诺践诺,聚焦全流程关键节点工作,细化深化企业承诺事项,明确违背承诺应承担的责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要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是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中的毒瘤,不做到严查严处,苗头性的问题就会蔓延,对政策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今明两年,要紧盯提供不实投档信息、虚购报补、一机多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比如大马拉小车、小机大标)等当前影响政策实施的典型违规行为,持续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着力营造公平公正严肃的政策实施环境。要全面升级违规行为查处措施,在发现或查实企业有上述违规行为后,一律采取暂停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及以上的严厉处理措施,再根据违规情节从严从重处理。要跟进实行经济处罚,配合省级财政部门责令违规企业退缴等同于补贴额度的资金,切实增强打击力度,提高违规查处的震慑性,打造“不敢骗”的环境。要实行信用管理,对在一省查实的违规行为,其他省份联动处理,使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积极参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提出要整合组建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是其中一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农业农村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坚定决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我部召开了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视频会议,韩长赋部长作了重要讲话,进行全面部署。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转变、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主动入位,积极配合,切实贯彻执行。
一要积极参与。在推进改革中,各地要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充分沟通,全面反映农机安全监理的行业特点,妥善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二要厘清职责。这次改革,将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由整合组建后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集中行使,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明确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其他机构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此,各地要认真梳理农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安全检查、安全宣传、行政处罚、事故处理、应急管理等农机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全面厘清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要保障安全。要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防止因改革出现安全监管“空档期”。同时,要加强对新调整人员的岗位培训,逐级举办培训班,使新上岗和入职人员得到及时培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继续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稳中向好态势,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转变指导扶持方式,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机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当前,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快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整合,支持对象、领域更加广泛,涵盖了包括农机合作社在内的各类主体。随着国家清理示范创建活动、优化整合财政项目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机构改革的落实到位,农机化系统单独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设立实施能力建设奖补类项目的难度比较大。我们要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
一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借势借力培育壮大农机服务主体。要从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出发,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转变工作方法,主动与厅内相关处室共同谋划相关工作。要与科教负责处室对接,争取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项目,加强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要与经管负责处室沟通,支持更多的农机合作社参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争取将具备“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功能的服务组织优先纳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名录;还要与计财处室对接,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关键环节农机服务、支持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二要加力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农机作业服务效能。要加快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有效应用。推行“互联网+”农机服务方式,完善“农机直通车”等农机服务、调度管理信息平台,鼓励开发“滴滴”农机类 APP ,为“有机户”和“用机户”牵线搭桥,提供快捷便利服务,促进大中型农机共享共用。
三要注重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小农户有机衔接,扩大服务空间。中央强调发展现代农业不能忽视小农户,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我们在培育壮大农机服务组织过程中,从相关政策设计、工作导向上,要鼓励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为广大小农户服务,在服务小农户过程中提高机具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要引导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等组织与家庭农场、农机户和小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建立利益联接机制,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实现小农户与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形式共同发展。要防止人为“垒大户”“一刀切”,支持农机户、小农户共同购置农业机械,合理配置集中烘干、集中育秧等公用设施,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让各种类型生产服务主体都有充分的发展和增收空间。
当前,春耕春播已从南到北陆续展开。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迅速掀起农机春耕春播热潮,全力以赴打好今年农业生产第一仗。要提前动员有关生产主体和企业,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检修、油料配件供应等工作,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要结合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现场演示、观摩培训活动,大力推广宽幅精量播种、种肥同施、机插同步测深施肥、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等新装备新技术,积极组织生产托管、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确保春季农机化生产高效率、高质量。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提高机手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弘扬真抓实干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