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标)函〔2022〕57号
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
为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人才队伍建设,统一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理解,促进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我站定于2022年6月下旬在江苏省盐城市举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6月23日,6月22日下午报到,6月24日上午疏散。
二、培训地点
现场培训地点:江苏悦达国际大酒店(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38号)
网络培训平台:腾讯会议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农机鉴定员。邀请部分大纲主要起草人参加。
四、培训内容
解读《 投(饲)饵机》(DG/T 064—2022)等10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见附件1)。
五、培训及报名方式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扩大培训覆盖面,本次培训班将采用“现场+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一)现场培训。现场培训限额30人,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请报名参加现场培训的学员于6月17日前将现场培训学员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tc201sc2@126.com。
(二)网络培训。网络培训采用腾讯会议App,会议ID:9032933326。请参加培训学员于6月23日上午8:30前实名进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列入宣贯的各大纲牵头起草单位选派1名大纲主要起草人参加培训班,并认真准备宣贯内容,重点介绍行业发展情况、典型产品以及大纲主要技术内容,每个大纲讲解时间不超过45分钟。请各大纲讲解人于6月17日前将PPT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tc201sc2@126.com。
(二)本次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均安排标准间。代表如需单住,请在回执中注明,费用自理。
(三)本次培训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参加现场培训人员请严格遵守当地防疫相关要求和规定。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代表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五)培训联系人:宋仁龙,电话:010-59199118,13581692503。
附件:1.宣贯大纲清单
2.现场培训代表回执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