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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来源/作者: 江苏省厅农机行业发展处

2019年7月,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该省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对推进江苏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实现从农机生产使用大省向农机强省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依据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8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的重大判断,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江苏是农机生产使用大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但对照现代农业建设上新台阶的要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农机作业基础设施亟待改善。迫切需要构建改革创新、协同推进、融合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510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5年,实现从农机大省向农机强省转变,高质量农机装备产业体系有效建立,农机具配套比更加合理,优势高端农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迈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时期。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550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左右。

三、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对照国务院意见,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明确重点实施“八项行动”。

一是实施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创新行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建立共建共享、深度融合的产学研推用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环太湖及长江沿线高端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速培育徐连大型农机装备和新型耕作机械、苏中小型智能农机和零部件、淮扬现代渔业机械等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专、精、特、新”农机装备产业集群。

二是实施农机装备关键技术协同攻关行动。围绕新型高效节能农用发动机、大马力用转向驱动桥、变速箱、电控液压元器件、湿式离合器、专用传感器等,突破一批核心零部件短板技术,提升高端农机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发展水平。

三是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构建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巩固提升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着力提升花生、油菜、马铃薯、大豆、棉花等其他主要农作物机械化采收水平,县域内种植规模达1万亩以上的特色农产品,按照“一业一机”的要求,优选种植品种和农艺模式,优配作业机具,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生产。

四是实施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行动。聚焦我省8个千亿元级农业特色产业中的主导产业,选择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产业,集成示范推广新技术新装备,重点支持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绿色烘干、畜禽自动饲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水质调控和尾水处理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推广应用,集中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五是实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深化农机管理“放管服”改革,创新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强化农机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并更好发挥省级现代农机科技示范园作用,全面提升农机技术试验和公益性检测鉴定能力。加强科研、教学、生产单位的优势互补与合作,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产品技术规范、标准和评价指标供给,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步伐,强化农机化行业发展监测工作。

六是实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共育共建行动。重点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专业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5年,培育建设一批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高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服务水平。

七是实施农业“宜机化”作业条件提档升级行动。强化县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和维修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果园(茶园、菜园)、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制修订,明确田间道路、桥涵闸、田块长度宽度平整度及农业设施大棚等“宜机化”要求,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

八是实施农机人才培养培育行动。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深化农机行业职称制度改革,加大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倾斜力度。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完善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大力培养一批农机生产使用“土专家”,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

四、相关支持政策

《实施意见》瞄准乡村振兴对农业机械化的迫切需求,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在工作机制方面。省级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的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各地对辖区内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负总责,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推进机制,将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老旧高耗能机械更新步伐。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农机金融服务和农机保险。对农业机械耕作、植物保护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点)建设,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在用地方面。进一步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由县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推动农机智慧化服务建设,加快农机管理和作业服务信息化步伐,推进农机化信息系统与农机装备产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左右相连、上下贯通的高效率农机化管理服务“一张网”。

发布时间:2020-08-20 提交人:江苏省农机信息中心 高露璐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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