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农机化生产月历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新闻详情
搜索: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作者: 上海三农

8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定实施《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具体行动,也是将本市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为本市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条例》在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的同时,将本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入法,进一步明确了本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具体要求,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促进本市乡村振兴,明确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并专门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两个专章,较好地体现了国际化大都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特点。

这次出台的《条例》,对城乡融合、产业兴旺、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生态宜居、乡村治理、政策保障等加以规范和引导,必将有利于为城市发展拓展战略空间。通过用好城市优势资源,发挥乡村资源禀赋,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助力上海在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

发布时间:2022-08-29 提交人: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王琪琛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相关新闻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本站声明
|
旧版网站
「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主办 「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 」 承办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015号
京ICP备050394191号

业务分类

综合管理

试验鉴定

技术推广

安全监理

农机维修

农机作业

教育培训

企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