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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证书到期前完成全部注册程序,请持有2024年底前证书有效期满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含专项鉴定)的生产者,于9月底前提交全部注册申请材料。如因生产者申报不及时导致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注册,或经确认不受理注册申请的,证书逾期后失效。
具体申报要求见《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申请工作的通知》(皖农机鉴综函〔2024〕13号)。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4年9月3日
主办:「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 承办:「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015号 京ICP备 050394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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