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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生物质热风炉推广鉴定证后专项监督结果的通报

来源/作者: 江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

赣农机检〔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江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规定,江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组织开展了2023年生物质热风炉推广鉴定证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基本情况

(一)监督对象

本机构2020-2023年发证的32个生物质热风炉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二)监督人员

在主管部门纪检人员监督下,采取随机方式抽取监督人员、随机方式确定监督企业(区域),组成证后监督小组。每个小组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

(三)监督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名称、地址一致性。检查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涉及8家企业的32个产品。其中:25张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占比78.1%,涉及8家企业25个产品;根据企业申请,7张证书予以注销,占比21.9%,涉及2家企业7个产品。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鉴定证书及标志使用管理、证书和产品信息变更等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生产企业已停止生产部分型号的产品,但未能及时申请证书注销,涉及2家企业7张证书7个产品。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住所发生了变更,还未到3个月,未能及时申请证书产品变更,涉及1家企业2张证书2个产品。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的,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表1),生产企业提出申请注销的,农机鉴定证书予以注销(见附表2)。

附件:1.维持有效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2.注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江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

                     2024年1月25日

    2023年生物质热风炉推广鉴定证后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xls

发布时间:2024-01-25 提交人:江西省农科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 陈立才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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