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2019]49号
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人﹝2017﹞86号)和《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农(职鉴)发﹝201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我站拟于6、7月分别在广东珠海市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举办2019年第二、三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开发基本理论、组织管理体系和发展历程;
2.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有关法规、政策解读和形势分析;
3.职业技能鉴定基本理论、工作流程、质量管理;
4.考评员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职业道德及考评技能;
5.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考评技术技巧和实例讲解;
6.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方式创新和技能竞赛等经验介绍;
7.考务系统应用、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8.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成长典型经验交流。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各省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主管部门人员,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站、培训鉴定基地的管理人员或考评人员。
初次申报考评员资格应具有本职业(专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初次申报高级考评员资格应具有本职业(专业)一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满的考评员,经再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换发考评员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二期培训班计划于6月下旬在广东珠海市举办,第三期培训班计划于7月下旬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举办。正式通知于开班前一个月左右,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发布。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本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汇报、协商,结合培训班时间、地点安排,统一组织,尽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填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于5月10日前,将两期参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jjnzdz@x263.net,以便组织安排培训地点和食宿。
2、请申报考评人员资格认证的学员提前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初次申报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换发证书需提供原考评员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寄送至本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收齐上述材料后,于培训班前统一寄送我站,过期不予受理。培训班报到现场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未提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等申报材料的,将视为无需办理考评员证卡。
3. 考评员证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后的学员,本次培训将不再办理考评员证,参训人员完成培训课程,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五、培训收费
1、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包括考试、教材、证书、用餐等费用。学员的差旅费、住宿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2、培训费收取不接受现金支付和个人汇款,可以在报到现场刷卡支付;如不便刷卡的,请于6月17日前,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我站,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考评员”字样(开票单位与汇款单位不同的,请注明开票单位名称),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汇款方式如下:
开户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十里河支行,账号:11220701040007848。
联系人:董洁芳 电话/传真:010-59199097。
附件:培训班附件.doc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