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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低空新守卫执法,助力农业高效能发展

——成都市开展农用无人机普法宣传、监管和执法调研

来源/作者: 四川省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简称农用无人机)作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其安全作业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为了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避免农用无人机安全事故发生,四川省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四川省崇州市开展了农用无人机普法宣传、监管和执法工作调研。

2024年9月4日,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崇州市农业执法大队、成都市农机安全互助协会到成都永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该公司是当地知名的农用无人机销售与维修企业,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交流,详细了解了农用无人机的相关政策、作业环境要求、操作员资质、飞行使用操作规范、作业前后注意事项、事故预防等内容。

随后,调研组现场观摩了农用无人机作业前准备、作业面航拍、作业信息传输、作业实施、作业后检查和装备整理返场全过程演练,直观感受了解农用无人机操作规程、农用无人机全自主作业、人工介入操控和高效作业效能。

最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围绕监管执法、生产经营、组织服务等重点环节进行探讨。崇州市农业农村局介绍了辖区现有农用无人机拥有量和作业情况,对监管和执法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提出意见和建议;崇州市农业执法大队介绍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普法宣传和执法情况;成都永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和操作手就农用无人机推广、申请、考证、购机补贴、保险和作业服务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农机安全互助协会就农用无人机在资质培训、操作使用推广和服务中遇到的难点作了说明。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新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了宣讲,强调涉及的法律责任,要求按照条例进行履职管理,要加强农用无人机源头管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操作技能提升。

发布时间:2024-09-09 提交人: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四川省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陈灿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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