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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 山西省洪洞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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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农机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宣传指导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政策

为推动农业“特”“优”战略实施和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保障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顺利推进,8月20日,山西省洪洞县农机中心主任任建星同相关工作人员一起走进洪洞县禾安农业有限公司,宣传指导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政策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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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5〕25号),以及洪洞县农业农村局、洪洞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2024 - 2026年洪洞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发〔2024〕344号)文件精神,针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申请条件、操作流程等工作要点做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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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中心工作人员还对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申请流程,从购机者自主选机后,手机APP或线上平台提交补贴资金申领申请,购机发票、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材料的提交步骤,进行了现场指导。

农机中心主任任建星强调,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今年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特殊的农业机械,操作要求较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作业活动。经销企业要配合农机中心严格审核补贴对象条件,对未取得操作证书的购机者,不予办理补贴。生产企业要根据航空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购机者进行培训和考核,并核发操作证书。购机者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活动。

禾安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农机补贴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宣传十分及时有效,为企业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与服务提供了坚实支撑。企业将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做好政策宣传与落实,为购机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推动农业生产向现代化、智能化迈进。

发布时间:2025-08-22提交人: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袁启舟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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