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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科技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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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技术专家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标)函〔2025〕115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专家在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作用,经研究近期开展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技术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研究提出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相关工作建议。

(二)参与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立项评审、审查、复审等工作。

(三)配合完成相关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的解释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从事农机试验鉴定、农机化管理、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社会化服务、生产制造、科研教学、行业协会、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农机试验鉴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热爱农机试验鉴定事业,能够积极参加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相关工作。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至少熟悉某一类农机产品的结构原理、生产制造、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能够按要求参加相关技术活动,认真、公正履行职责。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六)所在单位支持参与相关工作,能够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结合本人专长,根据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填写专业领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推荐单位综合研究提出本单位推荐人选。

(三)我站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本人专长及领域需求,确定大纲专家资格及专业领域。

四、其他要求

(一)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专业领域。按熟悉程度排序,填写不超过3个专业大类,并从该大类对应的小类中选择熟悉的小类。

(二)请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研究,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1月23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我站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及电话:胡鹏飞,010-59199163。

邮箱:njkjbzc@agri.gov.cn

附件:1.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

2.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技术专家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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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2提交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科技标准处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宣传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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