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总站(标)函〔2024〕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大纲技术体系,满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需要,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规定,我站组织起草了DG/T 017-2021《谷物烘干机》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1)、DG/T 078-2022《薯类收获机》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2)和DG/T 270-2021《履带式田园搬运机》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3)。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6月28日。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我站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郝文录010-59199027,宋仁龙010-59199118
邮箱:tc201sc2@126.com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