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实用技能培训优秀课件和短视频推荐活动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2024〕31号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普及,切实提高农机实用技能培训质量,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农机实用技能培训优秀课件和短视频(宣传片除外)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聚焦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机械化技术、主要粮油作物机收减损技术、农机驾驶操作技能和农机维修技术应用,推广宣传一批农机实用技能培训优秀课件和短视频,推动行业教学经验交流,激励人才培训方式创新,促进农机实用技能人才培养。
二、参加人员
具有农机化实用人才或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经历的师资均可制作课件或短视频参加活动。师资可以是行业领域的专家、教授、农机推广人员、新型经营主体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农机操作维修能人等。
三、活动安排
(一)课件遴选推荐
课件围绕 “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机械化技术”、“主要粮油作物机收减损技术”、“农机驾驶操作”、“农机维修”等农业生产一线主题,以PPT(页数为50页左右)或短视频(要求内容实用、科学合理、画面清晰,解说详实、清楚、易懂,时间5至10分钟)的形式呈现。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师资进行课件和短视频制作工作,于7月30日前将本省遴选推荐的农机实用技能培训优秀课件和短视频推荐表(见附件)及参评课件和短视频发送至yyzhdch@163.com。课件如有链接,请将链接内容一并发送。
(二)课件评选
对各省推荐的课件和短视频,我站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的优秀课件作品和短视频将面向社会公布并推广使用。
四、相关事宜说明
(一)课件或短视频作品应为本人或团队(作者最多2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二)课件或短视频制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报名即视为同意授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网络传播权。
(三)经专家评选的优秀作品,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颁发相应证书。
联系人:刘璐;电话:010-5919909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
附件:农机实用技能培训优秀课件和短视频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