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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生产月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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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来源/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补短板进程,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程全面机械化稳步推进。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由“十三五”初期的74%增长到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小麦、玉米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9.80%、92.75%,均高出全国3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棉花、马铃薯、大豆、花生综合机械化率分别由“十三五”初期的60%、76%、44%和61%,提高到67.32%、84.50%、65.18%和79.7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由总体31%提升到35%。

二是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深松补助政策,补贴机具41.35万台,累计完成深松作业面积4283万亩,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7965.74万千瓦,占全国总动力7.5%,位居全国第三位。全省大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2.4万台,台均动力从“十三五”初期的16.85千瓦增长到20.89千瓦,玉米收获机总量由6.59万台增加到7.83万台。

三是智慧农机快速发展。围绕精细整地、精量播种、精准施肥和精确收获等农机精准作业关键技术,在全省43个县打造智慧农场79个,探索建立了一整套以智能化为主导、以精准作业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建设省级农机智能化信息决策管理平台,实现农机统计、购置补贴、深松作业、秸秆综合利用、安全监理等方面数据采集分析智能化和互联共享;全省智慧农机装备保有量接近2万台,走在全国前列。

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农机大户3.9万户,大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987家,农机合作社2899家。农机服务组织、合作社在重要农时季节机械化生产中承担超过65%的作业面积。全省创建1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32个示范县。全省119个县实施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参保农机49676台。全省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3项指标比“十三五”初期大幅降低。

(二)面临挑战

一是农业机械化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在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无人化农场建设、宜机化改造、农机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高技能农机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缺乏扶持政策。农机生产、科研、教育、推广等协同创新机制没有真正形成,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后备人才不足。  二是农机农艺农田协同配套亟待加强。机械化生产与农艺制度、种养方式、作物品种及产后加工不协调等问题突出,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农机作业、机具存放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下田难、作业难、存放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机装备的使用效率与寿命。三是农机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较高,棉油果菜等经济作物生产关键环节以及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等领域机械化水平较低。

(三)发展机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必须加快补上农机化短板弱项,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从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上看,中央十分关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2016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提升农机装备水平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一系列推进举措。

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9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机化发展做出具体部署。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等要求。这些决策部署充分肯定了农机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十四五”农机化发展的方向和任务。

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看,现代农机装备已不仅仅是生产工具,机械化程度越来越直接地影响生产成本和农民种植意愿,影响先进农业技术标准化应用,影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影响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从新阶段对农业机械化要求上看,在粮食生产、生猪生产、奶业振兴、“菜篮子”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保供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农机化作用,提供装备支撑。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面,需要尽快研发一批新技术、新装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需要加快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方面,需要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引擎作用,引领传统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经营转变。

综合研判,“十四五”期间,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我省从农机大省向农机强省迈进的重要时期,必须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新阶段农业机械化的历史方位,积极应对面临的挑战,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为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生产经营者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质量品牌服务联动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作用,为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发挥机械化节本增效作用,推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发挥机械化引领作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机械化驱动作用,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空间。

坚持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围绕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和品质提升,调整资源配置和政策倾向,满足生产需求,主动做好配套。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全程机械化,打牢丰产丰收、有效供给基础。围绕高端设施农业、畜牧水产、果品等优势产业以及中草药、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研究破解关键作业环节机械化瓶颈,尽快补齐短板,拓展农机化发展空间。

坚持创新驱动、协调发展。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强化农机农艺部门间相互协调,建立农机研发、制造、推广联合攻关、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各产业农机薄弱环节、薄弱区域“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引导和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创新研发,提升新型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水平,加快现有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坚持政策扶持、市场主导。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企业研发生产高端先进机具和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机装备科技水平明显提升,重点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河北制造”更具品牌价值和竞争优势。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820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到88%以上,棉花、油料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到73%以上。区域优势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其中花生、大豆、谷子收获机械化率分别提升到78%、75%和56%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提升到55%。

“十四五”农业机械化主要指标及目标值

序号

项目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农机总动力

7000万千瓦

8200万千瓦

预期性

2

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83%

88%

预期性

3

小麦耕种收综合 机械化率

99%

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预期性

4

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92%

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预期性

5

花生机收率

40%

78%

预期性

6

谷子机收率

38%

56%

预期性

7

大豆机收率

60%

75%

预期性

8

丘陵山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械化率

65%

73%

预期性

9

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总体机械化率

35%

55%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1.补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围绕冬小麦节水灌溉、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高速精量播种、玉米籽粒直收及烘干、马铃薯机种机收、谷子收获等薄弱环节,推进高效适用机具研发推广,提高机具适应性和可靠性,重点解决“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问题。强化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配套,总结推广适宜技术路线和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加强试验示范。到2025年,全省马铃薯、大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0%和85%。

2.推动粮食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减损提质。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切实将减少粮食作物机收损耗浪费纳入常态化管理,推动降低粮食生产各环节损耗浪费。制定或完善粮食作物精量播种、机收减损作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粮食作物在用播种机、收获机质量调查和相关机具田间测评选型,引领企业改进播种、收获机械产品性能。在产粮大县开展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活动,每年评选30个机收减损作业能手,提高机手规范化操作、标准化作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注重提高机具技术状态,制定机械化救灾防灾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作业服务队,促进作业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到2025年全省推广高效纵轴流式谷物联合收割机2000台以上,建立应急救援服务队150个以上。

3.构建粮食全程机械化高效生产体系。持续推进农机深松深耕作业,促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与耕地保护相得益彰。加快选育宜机化粮食品种,提升育种机械化水平,推进良种良机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探索适合不同作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形成高效机械化技术路线和解决方案。加快种子处理、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综合利用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推动建立健全区域化、标准化的高质量粮食机械化生产体系。每年至少建设1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到2025年达到100个,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垦区整建制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

(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

4.提升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紧盯棉花、花生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加快补齐机具短板,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着力细化完善生产模式,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棉花主产区示范推广新疆机采棉标准化种植模式,推进深耕整地、卫星平地、覆膜播种、水肥一体化、高效植保、机械采收、残膜回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花生优势区推广深耕整地、起垄播种、无人植保、挖掘晾晒、捡拾收获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到2025年,全省棉花、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90%。

5.突破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加快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推进露地规模种植蔬菜精密播种、标准化育苗、高效移栽收获等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发展叶类和根茎类作物收获机械化,示范花类、茄果类蔬菜采摘辅助平台。推动标准化果园建设,加快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广,实现开沟施肥、除草打药、水肥一体、疏花疏果、修剪采摘、枝条处理等机械化作业。因地制宜推进中药材、食用菌等区域特色特产作物生产机械化,着力突破小籽粒、花果类中药材机收环节瓶颈,示范推广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技术,破解蘑菇自动采收环节难题。到2025年,全省露地规模种植蔬菜机械化率达到55%。

6.加快推进设施种植全程机械化。围绕优势区域,积极打造布局标准化、建造宜机化、作业机械化、装备智能化、服务社会化的设施种植产业。制修订适宜不同地区的温室设施结构与建造标准,推广节能型设施建造材料和低能耗电动设施装备,加快补齐播种移栽、高效收获、尾菜处理等环节技术装备短板。推广环境自动调控、水肥一体化和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等机械化信息化技术,探索开展嫁接、授粉、巡检、采收等农业机器人示范应用。到2025年,设施农业机械化率达到55%。

(三)加快发展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

7.推进主要畜禽规模化养殖全程机械化。健全完善畜牧业机械化技术标准体系,制定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肉羊等主要畜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着力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巩固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推动构建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加快解决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加工、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装备应用难题,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畜禽养殖机械装备技术。到2025年,生猪、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奶牛、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0%、50%、50%以上。

8.构建水产绿色养殖全程机械化体系。推动设施装备运用与绿色养殖方式发展相适应,促进养殖品种、工艺、设施与机械装备协同联动,健全水产养殖机械化标准体系,加快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及水质监控、水草管护、尾水处理等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完善池塘标准化建设规范,建立健全养殖池塘维护修缮及设施装备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宜机化建设。围绕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开展养殖模式试验优化,总结推广绿色养殖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到2025 年,工厂化、集装箱式和池塘工程化等循环水养殖基本实现机械化。

9.推广绿色高效养殖装备技术。加快优质饲草青贮、农作物秸秆饲料制备、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构建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遴选推广畜牧水产绿色高效养殖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模式,示范推广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疫病防控、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高效起捕、水质净化处理等高效专用技术装备。

(四)积极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10.推进绿色高效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的绿色高效农产品初加工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农产品初加工重要环节和空白领域为重点,推动快速预冷、节能干燥、绿色储藏、低温压榨、高效去皮脱壳、清洁分等分级及畜禽屠宰、冷链物流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制造。围绕果蔬、畜禽、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保质增值,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初加工机械。围绕粮食、油料、棉花等耐储农产品减损增效,发展脱壳、清选、烘干、储藏和膨化保鲜等初加工机械。围绕杂粮、茶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开发做强,发展碾磨粉碎、混合调制、切分干制、理条成型、精选分级等初加工机械。

11.加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装备与农产品初加工工艺融合研究,总结推出一批农产品初加工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高水平示范应用场景。推进粮食减损等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成套化,探索示范成套装备与配套设施集成一体化发展,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工程化水平。探索发展“互联网+初加工机械化”,推动农产品初加工重点环节装备应用实时信息采集和智能管控系统,鼓励生产主体进行设施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与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制定健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与成套装备技术标准,加强技术设施设备筛选评价,提升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生产托管、订单作业、承包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紧盯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提质减损增效,就地就近建立分区域、分产业、分规模的农产品初加工适配装备体系和技术服务模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短板

12.推进适宜装备研发推广。积极发展丘陵山区农业生产高效专用农机,推动丘陵山区通用动力机械装备及特色作物生产、特种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研发,增加装备供给。大力推进丘陵山区适用农机专项鉴定,落实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政策,加快适宜当地产业需求的农机具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创新和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研发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10台(套)以上。

13.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完善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标准和评价规范,构建农田宜机化改造标准体系。深入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需求摸底,根据丘陵山区地形、地貌特点以及不同作物生产需求,因地制宜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提出适宜不同地形特点的改造方案。强化投入成本与收益的测算分析,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社会资本和有关资金支持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到2025年,在丘陵山区选择15个县开展宜机化改造试点,治理小块田、异形地。

(六)深入实施智慧农机推进行动

14.推动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创新。推动农机导航、农机作业管理和远程数据通信管理等技术系统集成,加快农机装备作业传感器、智能网联终端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农机作业监测数字化进程。围绕农田精细整地、精密播种、精准施肥药,创制智能化机具装备,提升精准作业技术水平。推进北斗自动导航、ISOBUS(农机总线)、高压共轨、动力换挡、无级变速、新能源动力、机电液一体化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集成应用,加快创新发展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生产,促进智慧农业示范应用。到2025年,推广应用加装北斗终端的农业机械不少于3万台,渔船通信导航设施实现全覆盖。

15.加大智能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投入农业生产,加快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大力推广基于北斗、5G的自动驾驶、远程监控、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上的应用,积极开展关键作业环节智能控制系统推广使用,推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的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应用,每年建设智慧农场、智慧牧场20个以上。继续开展“无人农场”试点,开展耕种管收生产环节全覆盖、机库田间转移作业全自动、自动避障异况停车全安全、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全无人作业技术先行先试,构建粮食生产“无人化”机械装备与技术解决方案,每年建设“无人农场”试点2个。

16.推进智慧农机数字化管理。完善省级智慧农机系统,拓展数据梳理、实时作业分析等功能,实现对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的信息化管理与调度。积极推进农机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国内一流农机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安全监理、质量监督等业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试验鉴定、安全监理、质量监督等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政策实施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农机智能装备数据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引领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作业监测、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向数字化转型,做好机械化生产数据安全管理。

(七)做大做强农业机械化产业群产业链

17.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计划。紧盯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全面摸清农业机械短板,组织制定农机短板技术装备需求目录,引导科研院所和农机企业等向农业机械补短板聚焦用力。聚焦解决“一大一小”问题,开展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推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项目。科学布局和建设“现代农业装备”“设施农业工程”学科群重点实验室、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为农机农艺融合研究创造条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开展智能农机装备、农业机器人等重点项目研究。推动智能农机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地方打造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和农机装备创新联盟、基地,主动服务研发制造需求,拓展农机应用场景。健全完善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和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25年创建先导区11个,研发新机具80种以上,建设农机推广示范基地140个以上。

18.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壮大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机服务专业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每年培育托管面积万亩以上的示范组织100个,新增农机服务组织200个,创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50家。鼓励农机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延伸,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建设,依托农机服务主体等,每市至少打造3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加强救灾防灾专用农机装备储备建设,提升农机应急抢收抢种抢烘及排涝抗旱服务能力。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对军烈孤困寡等群体提供优先、优惠或免费等农机公益性服务。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利益共赢。到2025年培育省级联合体达到350个以上。

19.推动农机销售、维修及零配件供应产业发展。培育具有河北特色的优势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加快保定、沧州农机零部件产业集群,石家庄、邯郸、邢台整机制造产业集群和衡水、定州、辛集特种专用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推动运用大数据平台技术建设便捷高效的农机销售、维修及零配件供应网络,便利农民购买、维修、使用农机,提升农机流通信息化、规模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的决定,制定农业机械维修服务规范,推动农机维修服务方式创新。鼓励维修中心与单个或多个农机合作社、农机销售企业、生产企业等企业组织联合,充分利用各方配件供应、维修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优势,加快区域维修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到2025年建设区域维修服务中心达到120个以上。

20.推进农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发展。强化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大纲制定、教材编写、课件选推等基础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现场设备和场所开展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培训机构、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壮大农机实用技能培训规模,提高农机技能培训质量。引导相关高校面向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体系。推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优势农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快农机职业技能教育发展。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科学配置作业机具,加强农机手应急救灾防灾技能培训,促使农机保有量和类型结构满足救灾防灾需要。

(八)持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21.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行政审批机构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加强“双控”机制建设,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有效制度。每年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机具和关键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核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做好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管理,严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22.持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每年创建一批代表性强、示范效果好、经验可复制的全国及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示范县、示范岗位标兵。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常态化组织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实现岗位练兵常态化,推行专业岗位持证上岗,培养造就高素质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努力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机安全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到2025年建设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10个以上。

23.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健全完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网络,扩大补贴实施覆盖面,优先扶持老旧收获、插秧、植保、脱粒等粮食生产机具报废更新。加强对回收农业机械的解体销毁监督,严禁报废机械回流市场,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强化农机报废更新绩效考核,积极推动报废更新补贴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进度统计月报和总结分析季报制度,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通过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耗能高、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到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覆盖全部农业县。

24.提高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加强试验鉴定基础建设,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建设拖拉机动力性能、植保机械、烘干机械等专业实验室,升级改造排灌机械实验室,提升农机鉴定能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解决因无《推广鉴定大纲》的创新产品不能进行鉴定问题,及时将产业急需和补短板创新产品纳入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推动新型农机装备创新发展。加强鉴定技术研发,完善农机试验鉴定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化与农机企业、农机用户和农机鉴定综合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对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重点工程

(一)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程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以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奶业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安排,由重点选择大田作物机械化向棉花、花生、蔬菜、中药材等区域优势作物以及畜禽养殖薄弱环节机械化拓展,重点在节水灌溉、玉米籽粒直收、棉花机械采收、花生联合收获、蔬菜移栽收获、中药材播种收获、粪污处理等环节补齐短板。开展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到2025年,推出3个市整建制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

(二)农机购置及应用补贴政策落实工程

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着力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突出优机优补、奖优罚劣,加大对智能、高端安全农机装备支撑力度,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实施购置补贴与作业补助、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相结合的补贴方式。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全流程线上高效安全办理。

(三)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工程

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聚焦粮食安全、地下水压采、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保护性耕作和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以智能、高效、绿色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为重点,通过机具研发,突破关键薄弱环节技术瓶颈,加快新型农机装备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每年研发15种新机具,研究制定相关技术规程或标准15个以上。

(四)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工程

以打破土壤犁底层、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学确定实施区域、严格筛选作业主体、注重规范操作程序、分级开展督导检查为关键,重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其他群众要求迫切的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充分发挥农机作业补贴引导作用,确保完成年度作业任务,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每年完成农机深松作业面积700万亩,农机深耕作业80万亩。

(五)农机技术推广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省级主办、市级承办,田间观摩、参与互动,现场教学、专家指导,一主多元、协同推进”原则,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重点,围绕全省特色产业以及国家和省主推政策技术,在全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重点地区举办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通过大演示、大展示、大宣传、大培训,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和新经验,构建农科教、产学研推用一体化技术推广新平台新机制,引领全省农业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创新发展。每年举办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3-5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同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围绕政策创设、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将农业机械化纳入各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积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部门开展技术改造、机具研发、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业设计等项目实施,瞄准农业生产需求和发展方向,列出短板机具目录清单。组织调动全系统力量,完善农机农艺相结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

省级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机装备技术改造、研发创新、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深松深耕、机播机收和生产托管服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以各种形式开展机库棚、机耕道、烘干机塔等基础条件建设,加强农机抢种抢收抢烘服务能力建设。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车辆的通行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探索将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纳入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鼓励开展农机保险。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探索“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农机补贴质押+农机具抵押”等担保贷款模式。扩大政策性农机保险覆盖面。推进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科技支撑

组织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成立攻关团队,开展农机关键和核心技术攻关,尽早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建立产业、技术、应用等部门联动的农机协同创新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农机创新体系。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势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各相关方发挥自身优势,共建农机装备联盟,开展技术服务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和推广新模式。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农机化管理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农业农村和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推进农业机械化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完善鉴定推广服务,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活动组织、信息交流、业务培训、行业自律和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农机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推动法律法规进村进户,将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发布时间:2023-02-03 提交人:总站信息处 芒芒 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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