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方案的通知
农机推(执)发〔20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农办机〔2019〕10号),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分遴选和决赛两个环节。现将竞赛方案通知如下:
一、遴选环节
(一)遴选方式
采取理论知识答题的方式,以省级为单位进行遴选。
(二)参加人员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加人员需于9月30日前在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www.came.net.cn)或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amic.agri.cn)完成实名注册(注册系统将于9月23日上午9时起开放)。
(三)答题形式
实行网络答题,每套试卷100道题,题型包括选择题(含单选、多选)和判断题。
(四)考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及其工作规范;
4.《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
5.《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6.《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
(五)考试时间
10月15日上午9时至10时任一时间均可登录答题,答题时间不超过60分钟,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每人只能答题一次)。
(六)成绩计算方式
团队成绩以省份为单位统计。答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排序在前的统计基数的人员答题平均分做为遴选成绩。统计基数为《2017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中各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数量(见附件1)的10%。答题人数达不到统计基数的省份,不足人数的成绩按零分计算。
个人成绩以省份为单位排名,以答题分数为排名依据,得分一致时,用时较少者排名在前。
(七)结果确定
遴选成绩排名前6的省份参加全国决赛。若分数相同,答题人数占本省份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比例高的排名在前。若占比相同,参加答题人员的平均时间较短者排名在前。
若有省份放弃参加决赛,按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决赛环节
(一)决赛方式
决赛分为业务技能竞赛、综合知识竞答两项内容。
1.业务技能竞赛
以抽签形式确定6支代表队的出场先后次序,按竞赛规则完成规定项目。竞赛使用的轮式拖拉机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东方红LX804;谷物联合收割机为雷沃阿波斯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的雷沃谷神4LZ-5(RG50超越版)。
2.综合知识竞答
以抽签形式确定6支代表队的出场顺序。竞答分为必答和抢答两个单元。
(二)参赛人员
参加全国决赛的省份组成代表队参加。每支代表队4人,领队(技术指导)1人,参赛队员3人。参赛人员应为在编在岗且持有《农机安全监理证》并具备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资格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
(三)决赛内容
1.业务技能竞赛内容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工作实际操作,包括驾驶证考试考场布置、驾驶操作和考试评判等。
2.综合知识竞答内容
与农机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四)决赛时间
10月24日上午举办业务技能竞赛。10月24日下午进行综合知识竞答。
(五)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由决赛两项内容的成绩加权累计。两项内容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业务技能竞赛占40%的权重,综合知识竞答占60%的权重。
(六)结果确定
当总成绩第1名出现并列的情形,或总成绩第2名出现超过两个参赛队并列的情形,加赛若干抢答题决出名次。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团体奖、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
(一)团体奖
在进入决赛的6支代表队中产生。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优秀个人奖
按照参加遴选环节理论知识答题人员总数的5%确定优秀个人奖的数量,但总数不超过150名。
(三)优秀组织奖
对积极组织省级竞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和技能竞赛,参加理论知识答题人数占比高的省份进行表扬。
四、其他要求
请各地于10月15日前将省级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宣传报道、图片、视频等)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 2017年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数量表
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
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3日
附件:
2017年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数量表
序号 |
省 份 |
统计年报中监理人员数量 |
1 |
北 京 |
210 |
2 |
天 津 |
119 |
3 |
河 北 |
1685 |
4 |
山 西 |
979 |
5 |
内蒙古 |
1145 |
6 |
辽 宁 |
824 |
7 |
吉 林 |
1150 |
8 |
黑龙江 |
1639 |
9 |
上 海 |
55 |
10 |
江 苏 |
891 |
11 |
浙 江 |
412 |
12 |
安 徽 |
1254 |
13 |
福 建 |
164 |
14 |
江 西 |
505 |
15 |
山 东 |
1445 |
16 |
河 南 |
3886 |
17 |
湖 北 |
1011 |
18 |
湖 南 |
1315 |
19 |
广 东 |
683 |
20 |
广 西 |
1050 |
21 |
海 南 |
153 |
22 |
重 庆 |
209 |
23 |
四 川 |
1035 |
24 |
贵 州 |
465 |
25 |
云 南 |
1278 |
26 |
陕 西 |
1842 |
27 |
甘 肃 |
1083 |
28 |
青 海 |
348 |
29 |
宁 夏 |
212 |
30 |
新 疆 |
1343 |
31 |
新疆兵团 |
208 |
合计 |
28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