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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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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内农牧技农机发〔2022〕7号)文件精神,按照乌兰察布市关于“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助力粮食增产增收,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由乌兰察布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和集宁区农牧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开展以“稳粮保供,提质护农”为主题的“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集宁区农机市场举行。

乌兰察布市开展的“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线上线下齐发力,农机服务保春耕。

“线上”活动,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官网开辟的2022年“农机3·15”专栏,以及通过微信的方式在各旗县(市)区农机工作群开展宣传和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和农机工作者学习农机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以及春耕备耕农机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知识。

“线下”活动主要在集宁区农机市场和丰镇市高峰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在集宁区农机市场,组织了凯达农机公司、孝祥农机公司等10余家农机销售企业、维修服务企业签署了《稳粮保供,提质护农》倡议书。市、区两级农机服务人员,面对面向购机用户友宣传农机产品选购技巧、农机驾驶员安全操作常识、农机具常见故障排除等方面的知识,现场共发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农机用户购机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300余册。

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关于粮食和大豆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一行到丰镇市农机生产企业调研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具的研发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为持续推进全市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减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机具装备支撑。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机市场,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了购机用户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和抵御能力,同时倡导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农机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管,积极配合农机投诉监督工作,诚实守信,文明经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市、区两级农机服务中心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起点,坚持以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探索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农机安全等方面的服务新模式,真正让农机服务直通田间地头,共同守护农机消费安全,为全市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2-03-29提交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王靖责任编辑:总站信息处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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