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缸柴油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9年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单缸柴油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电动童车等2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质监函〔2019〕40号))。本次共抽查了江苏、山东、湖南、广东、重庆5个省、直辖市23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单缸柴油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1147.1-2017《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072.1-2008《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 1 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GB/T 21404-2008《内燃机 发动机功率的确定和测量方法 一般要求》、GB/T 20064.1-2015《往复式内燃机 手柄起动装置 第 1 部分:安全要求和试验》、GB/T 20651.1-2006《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 1 部分:压燃式发动机》、GB/T 23342-2009《往复式内燃机 回弹式绳索起动装置 基本安全要求》、GB 19756-2005《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Ⅲ、Ⅳ阶段)》、GB/T 28239-2012《非道路用柴油机燃料消耗率和机油消耗率限值及试验方法》、GB/T 14097-1999《中小功率柴油机噪声限值》、JB/T 11323-2013《中小功率柴油机 可靠性评定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单缸柴油机产品的安全性能检查、排气污染物、噪声、致命故障(Ⅰ)和严重故障(Ⅱ)、常温起动、标定功率下限、燃油消耗率、密封性、比质量、一般故障(Ⅲ)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安全性能检查、排气污染物、燃油消耗率、一般故障(Ⅲ)项目。其中1批次产品因无法达到标定功率的要求,导致排气污染物、噪声、致命故障(I)和严重故障(Ⅱ)、标定功率下限、燃油消耗率、一般故障(Ⅲ)项目无法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具体抽查结果见下表。